水上助航标志的航标灯灯质选择

水上助航标志的航标灯灯质选择(摘自东海航海保障中心)

侧面标志  (a)单闪4秒(b)联闪2次6秒(c)联闪3次10秒(d)快闪。仅使用红光和绿光。

推荐航道侧面标志  混合联闪光2次+1次,周期为6秒、9秒、12秒。使用红光和绿光。

 

北方位标  (a)连续甚快闪光(b)连续快闪光。仅使用白光。

东方位标  (a)联甚快闪光3次,周期5秒(b)联快闪光3次,周期10秒。仅使用白光。

南方位标  (a)联甚快闪光6次加一个长闪光,周期10秒(b)联快闪光6次加一个长闪光,周期15秒。仅使用白光。

西方位标  (a)联甚快闪光9次,周期10秒(b)联快闪光9次,周期15秒。仅使用白光。

孤立危险物标  联闪光2次,周期5秒 。仅使用白光。

安全水域标  (a)长闪光,周期10秒(b)等明暗光,周期4秒(c)莫尔斯码“A”灯光。仅使用白光。

专用标志  莫尔斯码灯光。仅使用黄光。

应急沉船示位标  黄蓝光互闪,蓝光和黄光轮流各闪1秒钟,中间暗0.5秒。